李成,男,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1997年1月出生,瑞丽市勐卯街道卯相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德宏州侨联常委、瑞丽市侨联副主席(兼),2022年7月任职至今共参审案件34件,曾获瑞丽市优秀人民陪审员荣誉。
找准基层治理症结
急需矛盾风险化解良方
卯相社区地处边境线,一江、一水、一田之隔便是缅甸。特殊的区位优势与发展历程,使得社区商贾云集,归侨侨眷、外籍人员在社区安家置业、务工求学,中外居民安居乐业。但语言不通、文化差异、认知不同三大问题长期制约着社区对外籍人员的服务与管理质量提升。
部分外籍居民对我国法律法规不熟悉,遇事容易发生认识错误,加之存在语言沟通壁垒、社区工作人力有限、典型案例不多等因素,使得李成在社区基层治理中,难以找到针对外籍人员服务管理行之有效的良方。
陪审积蓄法律知识
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担任人民陪审员后,李成积极参与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涉外案件等各类案件的陪审工作,特别是在每次参加完偷越国(边)境、外籍人员涉案等庭审后,他都会主动与法官、检察官或律师交流研讨,深挖这部分群体违法犯罪的问题根源、梳理共性规律。
多年的陪审经历不仅使他认识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重要性,更让他深知专业的法律知识储备和多方联动在基层治理的关键作用。他与同事们持续入户走访、实地验证,最终探索形成了贴合社区实际、适配外籍人员的服务管理模式,逐步破解了服务与管理上的难点痛点。他带领社区工作人员不断总结和实践,提出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社区要通过“畅通两国语言——建信任,强化外籍人员普法——用法律,引导规范就业——稳生活”的方式,提升社区外籍居民服务与管理工作。
对症下药法治治理
搭建多元化解平台
第一次参加涉外案件陪审时,他就直观地认识到专业翻译的重要性——在对外籍居民开展普法中,法律条文可通俗解读,但不能在翻译中因无法转化语言而弱化法律含义,导致讲不清法律、解不了疑惑,从而变成无效普法。为此,社区、法院充分挖掘侨胞语言资源,邀请曾在缅甸生活、求学等具备专业能力的侨胞担任社区义务翻译员,搭建缅语、英语、傣语(与缅甸傣语相通)、景颇语(与缅甸景颇语相通)多语种服务保障体系,为社区普法宣传、矛盾调解等工作提供精准语言支撑,准确传递双方信息。
他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桥梁纽带作用,主动联动法院、检察院、派出所、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下沉社区,构建法官助调解、检察官普法律、警官护稳定、律师供咨询的“三官一师”基层治理机制。2023年,他积极推动社区建立“律师坐班日”,免费法律咨询+无偿翻译服务双轨并行,成为面向中外居民的零成本社区法律服务阵地,同时积极引导居民“遇事找法、依法维权”,推动外籍居民“摒弃冲动行事,建立法治思维,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他结合辖区缅籍人员多为从事珠宝、翡翠行业的特点,积极发动社区聚焦行业矛盾纠纷精准发力、分类施策。他主动对接国家珠宝玉石首饰检验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建立社区珠宝翡翠纠纷调解机制,引导专业鉴定企业参与社区珠宝翡翠矛盾纠纷调解,破解社区专业不足、鉴定薄弱等难题,让社区珠宝翡翠行业调解从“不敢管”变成“专业管”。社区基层治理能力实现从“单兵作战”到“协同攻坚”的转变,迈入边境城市社区基层治理现代化新路径。
多管齐下基层治理
彰显新时代人民陪审员使命担当
多元化解平台的建立与运行,推动社区矛盾纠纷调解能力持续增强。2022年,他充分发挥瑞丽市法院挂联社区的优势,邀请市法院成功调处一起近2000人(含缅籍人员100余人)的重大小区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针对缅籍人员约定俗成的珠宝翡翠原石“口头借货、无据维权”的风险,他主动在瑞丽最大的珠宝翡翠集散市场——多宝之城打造法治商圈,强化珠宝翡翠从业者特别是缅籍从业者法律意识,引导其切勿再出现“借货不留据,最后财货空”的情况。他依托瑞丽市翡翠博物馆建设卯相社区珠宝翡翠“辨假防诈”科普馆,系统开展珠宝翡翠行业反诈、防假普法教育,助力行业有序发展。
2026年以来,社区已累计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防金融诈骗等普法宣传20余次,其中缅语宣讲5次;开设普法课堂2期,举办中缅双语“律师坐班日”18期,提供免费咨询37人,中外受益群众超万人次。
在卯相社区系统化、常态化的组织保障、平台搭建、赋能培育下,李成带领社区工作人员顺利完成从“经验治理”向“法治治理”的转型升级。李成将庭审参审积累的司法经验、法理思维、调解技巧全面反哺社区治理,实现“组织保障有力、陪审履职有效、基层治理增效”的良性循环。当前,卯相社区“遇事找社区、化解靠法治”的治理氛围愈发浓厚,中外居民和睦共处、安居乐业,中缅胞波情谊持续升温。生动诠释了新时代人民陪审员“扎根边疆、司法为民、赋能治理”的初心使命,为瑞丽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支撑。
李成表示,“社区治理与人民陪审员履职一脉相承、相辅相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积极参加案件陪审,将参审积累的法治思维、裁判经验、调解技巧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实践,实现司法履职与社区治理双向赋能、双向提质、双向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