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云南省第二届法官惩戒委员会换届会议和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张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做好法官惩戒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把握建立和实施法官惩戒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必然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敢于担当、高度负责的主动作为,推动法官惩戒工作有效实施、依法运行。要坚持党对法官惩戒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法官惩戒委员会进行案件审议、调整组成人员、修改制度文件、工作开展情况等要及时向省委政法委报告备案。要坚持把严的基调贯穿始终,以严格标准、严实举措,保证法官惩戒制度落实有力、成效务实,充分体现“越往后越严”的要求。要依法规范开展法官惩戒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出发,客观公正审查,让惩戒决定经得起检验。要健全完善法官惩戒工作机制,规范全省各级法院与惩戒委员会的责任分工、职责界限,认真把握、正确处理惩戒审议与惩戒调查、惩戒处理的关系,完善调查核实、案件审议、依法惩戒的运行体系。

云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向凯主持会议。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郑平汇报云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换届筹备情况并宣布委员名单。云南省委政法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毛亚芳,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慧,第十三届云南省政协委员、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李广良等第二届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云南高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张宏伟院长为6名特邀委员及1名法官委员颁发聘书。

随后召开的云南省第二届法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云南省法官惩戒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全体委员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司法使命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以忠诚法律、事不避难、敢于担当、实事求是的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法官惩戒制度,推进法官惩戒工作实质运行,依法做实司法责任制“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