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呈贡区龙城派出所副所长李洋,带领入职4个月的新警耿耀仅用17小时侦破一起盗窃案件,并将被盗4万余元现金及贵重饰品全数追回。作为入职不久的青年民警,耿耀收获了从警生涯第一面锦旗。

5月8日,龙城派出所接辖区群众王某报警求助,称家中现金及贵重饰品丢失,需要民警帮助。接报后,李洋带领耿耀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到达现场后,民警向王某了解来龙去脉,同步梳理排查周边线索、梳理人员往来轨迹。综合各类线索综合分析后,一个熟悉的身影浮出水面。随即,民警将具有作案嫌疑的赵某抓获归案。

经查,嫌疑人赵某利用提供保洁服务的机会,多次实施盗窃并销赃。面对询问,赵某对其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相关财物已全数返还王某 ,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5月11日一早,王某带着一面锦旗来到龙城派出所,向民警表示感谢,上书“雷霆出击破案神速,一心为民廉洁奉公”。对此,耿耀深有感触:“初次获赠锦旗,内心倍感荣幸与振奋。快速侦破案件,帮群众挽回损失,真切体会到了公安工作为民解难的意义。这份荣誉既是肯定,又是责任,今后我必将踏实履职、秉公办事,以实干践行从警使命。”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