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云南正文

当前位置:中新网云南频道 > 正文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宣贯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来源:中新网云南 编辑:王旌亚 2023年05月24日 20:21

  中新网云南新闻5月24日电  22日,云南省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线上+线下”形式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宣贯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共计约400人参与培训。

  新修订的《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第十四届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邀请云南省项目管理协会副秘书长、律师倪娜进行培训, 主要从总则、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五个方面做了讲解,并结合工作案例与培训人员进行分析交流。

  会上,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秀斌要求,要充分认识《规定》出台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的各项重点制度和措施,并加强《规定》学习培训宣传力度。会议强调,各县(市、区)要科学组织、精心筹划,抓住关键对象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规定》,积极关心、参与和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形成依法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浓厚氛围。

图为主会场。

  记者从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下一步,该局将以此次宣贯培训会为契机,多角度多平台宣传好、落实好《规定》,并落实《规定》中依法经营、规范服务的法律要求,进一步提高物业企业依法开展物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让昭通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完)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997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