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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来源:中新网云南 编辑:刘丽慧 2022年01月13日 13:38

  中新网云南新闻1月13日电 1月12日上午,文山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进会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文山召开。文山州委书记陈明出席并讲话,州长马忠俊主持会议,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马开能到会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决定》并授牌。

  陈明指出,全州上下要再擂战鼓、再掀热潮,把文山打造成为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

  陈明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民族工作的全过程,继续画好“同心圆”,唱好“协奏曲”,推动文山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让“扎根边疆、心向中央,拥护核心、心向北京”成为文山各族群众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质量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陈明要求,民族团结进步始终是文山州的工作主题,做好民族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推动文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动起来、跑起来、干起来、实起来,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示范。

  文山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文山学院受表彰的模范代表,州民族宗教委、教育体育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另以电视会议形式设有3个州分会场,8个县(市)分会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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