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云南正文

当前位置:中新网云南频道 > 正文
昆明市公安机关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10项工作举措
来源:中新网云南 编辑:王旌亚 2021年03月30日 19:44

  中新网云南新闻3月30日电  记者30日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昆明公安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补齐短板、延伸服务、优化流程,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10项工作举措。

  “我为群众办实事”10项工作举措分别为:

  1.推行窗口引导服务。在全市公安政务服务窗口配备引导员,解决群众不熟悉公安业务在窗口之间来回跑、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等困难问题,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

  2.推行预约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且难以亲自到公安机关办事的群众,提供办理户籍、身份证、云南省居住证、出入境证件等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3.推行亲友代办服务。在“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开通亲友代办功能,无法现场办理的申请人,通过“平台”申请后,符合条件的可委托亲友代办赴港澳台探亲、商务、应邀、逗留、其他类签注。

  4.推行照片免采服务。对60岁及以上群众,在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时,可使用5年内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不必再重新采集照片。

  5.推行四项免费服务。免收换发补发《居民户口簿》工本费;免收出入境业务照相费、证件快递费;免收车驾管业务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费,为群众省钱。

  6.推行“学法减分”服务。机动车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学法减分功能,申请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学法半小时,考试合格减1分,足不出户“自助销分”,每位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能通过学习考试减免6分。

  7.推行轻微交通违法“首违不罚”。秉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3月1日起,对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外地驾驶人因道路不熟悉驾车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等20类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款”。

  8.增加身份证业务自助服务点。在全市公安自助便民服务超市配置29台身份证业务自助服务机的基础上,在群众居住密集区域增加22台自助服务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实现便民服务“7×24小时”不间断。

  9.提高线上服务水平。提高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的后台管理服务效能,优化网上办理体验,提升群众对换领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护照办理预约等服务事项的使用率,深化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办。

  10.扩大线下政务服务事项。依托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和新建专门站点,将公安综合服务站增加至19个,把市级113项、县级134项服务事项进驻服务站,让群众能够一站式办理户籍、出入境、交通管理等公安服务事项。

  据介绍,为保证以上10项举措顺利推进、落地见效,昆明公安欢迎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如有未按以上举措开展工作的,可拨打12389举报投诉。(完)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99788000